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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系学生观摩“陕西省首例医疗美容非法行医案”庭审

发布日期:2017-03-13   点击量:   作者:   来源:卫生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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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系)今年3月8日是第107个国际妇女节,为深化保障妇女权益,以案说法,碑林区人民法院举办了2017年第二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非法行医案。卫生管理系法学教研室主任梅姗姗老师带领部分学生走进碑林区法院18楼大法庭,观摩了这次庭审。

这是陕西省首例医疗美容非法行医案。2015年11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按照与被害人刘某某的约定,来到被害人刘某某的家中。被告人刘某在无任何医疗美容相关资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为被害人刘某某在左眉弓处实施打了两针玻尿酸美容针为其填平额头,导致被害人刘某某左眼损伤,目前遗留视力无光感,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七级。

同学们与法官合影

师生与法官合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有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被害人刘某某对于被告人刘某非法行医造成的损伤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刘某赔偿人民币697,420元。面对指控,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对被害人的赔偿责任,法庭根据双方意愿进行了当庭调解,但双方并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精准干练的职业形象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在指控和辩论过程中逻辑严密、思维清晰、语言简明、表达流畅,同时还不忘以案说法,提醒民众只有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准绳,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生活的主人。审判长也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女性同胞,慎重选择医疗整形美容,在接受整形美容服务前要仔细了解相关美容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并注意查看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具有国家的批准文号,不因价格优惠活广告吹嘘而盲目轻信,避免美容变毁容而抱憾终身。

这次观摩,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他们纷纷表示,在平时的学习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的学习,更要深入的学习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将所学的知识用于实践中,同时还要加强自己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解决现实问题,为社会服务。

此次我系学生走进庭审现场,不仅是教学与实践的一次结合,也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良好的引导,为我系“红船引航培育工程”之“学海载舟”增砖添瓦。

(撰稿:鲁江 摄像:梅姗姗 审核 :刘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