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表是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证明,属于永久保存的档案材料,请各位辅导员务必组织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毕业生核对)学籍表及毕业生成绩单;具体要求如下:
1、学籍表每人1份,必须本人亲自填写或核对,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笔(禁止使用纯蓝墨水)。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字迹工整,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毕业证姓名一致。
2、学籍表项目填写说明:《文化程度》填写现有文化程度,本科和专科生为“高中”,专升本学生为“专科”;《层次》填写为“本科”、“专升本”或“专科”;
《是否党团员》填写“党员”、“团员”或“否”;
《个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曾受何种奖励或处分》指中学期间所受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他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3.学籍表右上角贴本人1寸照片,必须用胶水粘贴,切勿使用胶带纸或双面胶。相片背面注明专业、班级、姓名(以免相片脱落后无法辨认)。
4.毕业生归档在校期间所学完整成绩单须由学生本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粘贴于学籍表背面;成绩单与学籍表横坚方向一致。归档成绩单要与毕业生带走成绩单一致、院系审核盖章或签字。
5.留级、复学等学生学籍表务必装入毕业时所在班级(专业、班号要与毕业班一致;最好重新填写)。
6.结业学籍表归档:结业生学籍表放置同班最后,学籍表背面须附成绩单、院系审核盖章
7、班主任(辅导员)要认真核对毕业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班名单(注明全班毕业及结业人数)与学籍表姓名一致;准确无误后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毕业生今后回校查找。
8、各毕业班按照学号顺序由小到大进行学籍表整理,装入档案盒子,或用绳子做简单捆扎(切勿装订)。
9、请有关院系于2016年6月31日统一交到考籍科。
10.退学学生学籍表应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放在学校退学批文件后另行归档。
联系人:张理平86177434、86177628
考试与学籍科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