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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点击量:   作者:   来源: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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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9号),为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各学院应结合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做好贷款学生资格审查工作,在贷款学生资格审查环节,要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资助”并重,认真开展贷款需求摸底,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精准度。

(二)系统录入。借贷(续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相关申请信息(http://www.csls.cdb.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内2份,附件2)和《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外2份,附件3)。根据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学生申请贷款,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生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亦可,陕西省内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只要学院及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即可;请各学院统一审核盖章后,于6月22日前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经学院返还给学生本人。

(三)贷款办理。贷款学生持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批相关手续。

陕西省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外省申请办理贷款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时所需材料请提前联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资助。

2.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上填写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工作是在校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院系务必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在6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续贷声明,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系统操作方法

http://xsc.xiyi.edu.cn/wcm.files/upload/CMSxsc/201806/201806280342041.doc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http://xsc.xiyi.edu.cn/wcm.files/upload/CMSxsc/201806/201806280342056.doc

3.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http://xsc.xiyi.edu.cn/wcm.files/upload/CMSxsc/201806/2018062803430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