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普法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月22日,我校党委宣传部、卫生管理系特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学校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公开审理一起抢劫伤人案件,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此次案件的审判工作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担任,我校卫生管理系副主任刘建刚、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安玮娜,部分教师及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150余人到场观摩了庭审。
审判庭
本案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魏某、蔡某均未满20岁,2015年6月10日,二人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五万元钱,致使被害人患重型颅脑损伤2级,伤残鉴定8级。2015年6月28日,魏某、蔡某以抢劫罪被捕,随后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出具了侦破、抓获经过证明、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9组证据,合议庭对此进行了逐一核实。法庭辩论环节中,被告人辩护律师以初犯、年龄小等因素建议从轻考虑量刑,在听取了陈词之后,公诉人坚持认为,魏某、蔡某共同筹划、积极实施了抢劫,致人重伤且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建议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庭审现场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半小时,在证据充分的事实面前,两位被告一致认罪,并表示,入狱以后希望能够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重新做人。最终,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在普法现场,公诉人还引用了陈毅元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著名诗句告诫在场听审的所有学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对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同时,在校大学生在进行日常社会生活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警觉,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本次的公开庭审不仅是我校“七五”普法规划的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在学校范围内第一次举行刑事案件现场庭审工作,对我校“文明校园”以及“平安校园”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学校还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增强教育法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广泛深入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校园”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